逾2成老人生活費不夠用
更新日期:2011/03/13 02:56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日發布老人狀況調查,雖然有四分之一老人對生活感到非常滿意,但仍有五分之一的老人生活拮据,日常生活費用不夠,顯示老年人貧窮問題仍然存在。
為瞭解我國老人健康、居住、經濟的情況,內政部進行老人狀況調查,調查顯示,65歲以上老人所期望的老年生活期望前三項依序為「身體健康」、「與家人團圓和樂」、「經濟來源無虞」。
內政部這份調查,總計訪問5千多位老人,受訪者中有26%對生活感到非常滿意,52%還算滿意,不滿意者約占12%。至於老年人的經濟來源以「子女奉養」為主要來源者占42.0%、以「政府救助或津貼」為主者次之,占17.1%。
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費每月估計為1萬3千多元,受訪者中有22%認為經濟拮据,生活費不夠用,對此,內政部表示,政府所提供的救助或津貼是老人家相當重要的經濟來源,99年度直接提供12萬名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月領取國民年金者也有18萬多人,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則有83萬人,領老農津貼有69萬人,領榮民就養給付則也有7萬人。
至 於老人對於各項福利的滿意度,滿意度較高前三項,依序為「居家護理」、「居家服務」及「設置長青學苑或老人大學」。較不滿意的福利措施為「中低收入老人生 活津貼」及「提供老人營養餐飲服務」。而期望政府加強提供服務之項目,以「經濟補助」、「醫療照顧保健服務」居前兩項。
更新日期:2011/03/13 02:56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日發布老人狀況調查,雖然有四分之一老人對生活感到非常滿意,但仍有五分之一的老人生活拮据,日常生活費用不夠,顯示老年人貧窮問題仍然存在。
為瞭解我國老人健康、居住、經濟的情況,內政部進行老人狀況調查,調查顯示,65歲以上老人所期望的老年生活期望前三項依序為「身體健康」、「與家人團圓和樂」、「經濟來源無虞」。
內政部這份調查,總計訪問5千多位老人,受訪者中有26%對生活感到非常滿意,52%還算滿意,不滿意者約占12%。至於老年人的經濟來源以「子女奉養」為主要來源者占42.0%、以「政府救助或津貼」為主者次之,占17.1%。
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費每月估計為1萬3千多元,受訪者中有22%認為經濟拮据,生活費不夠用,對此,內政部表示,政府所提供的救助或津貼是老人家相當重要的經濟來源,99年度直接提供12萬名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月領取國民年金者也有18萬多人,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則有83萬人,領老農津貼有69萬人,領榮民就養給付則也有7萬人。
至 於老人對於各項福利的滿意度,滿意度較高前三項,依序為「居家護理」、「居家服務」及「設置長青學苑或老人大學」。較不滿意的福利措施為「中低收入老人生 活津貼」及「提供老人營養餐飲服務」。而期望政府加強提供服務之項目,以「經濟補助」、「醫療照顧保健服務」居前兩項。
台灣老人 每月有1.4萬可花
更新日期:2011/03/13 02:56
單厚之、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單厚之、管婺媛/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公布「九十八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有七成六的老人患有慢性或重大疾病,比九十四年高了十%;有兩成一的老人曾經在過去一年內住院,平均住院天數為十四.四天。
內政部每三至五年定期舉辦全國性老人狀況調查,以瞭解老人健康、居住、經濟、社會活動等狀況及需求,這次調查的有效樣本共五五二○人,上一次的調查是民國九十四年。
調查顯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的生活期望前三項依序為身體健康、與家人團圓和樂、經濟來源無虞;最擔心的問題是自己的健康、經濟來源、生病的照顧;老人最期望政府加強提供的服務則是經濟補助和醫療照顧保健服務。
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的家庭組成狀況,有子女者占九七.一%,獨居老人占九.二%,居住安養或養護機構占二.八%。
在健康方面,有五二.二%的老人自認健康狀況良好;自認不好的則為二七.二,比九十四年少了二%。有七成六的老人有慢性或重大疾病,比四年前增加了一成。
經濟方面,四成二的老人主要經濟來源是「子女奉養」、十七.一%是以「政府救助或津貼」為主、十六.四%靠退休金和保險、十二.三%則以儲蓄和投資為主要經濟來源。老人平均每月可使用的生活費用約為一萬四千元,但另有二一%老人認為自己的生活費不夠用。
整體而言,有七成八老人對生活情形滿意、一成四不滿意。有六成八五老人認為,理想的居住方式是和子女同住,與配偶同住最理想的則為十五.五%,六.八五%認為獨居最理想,認為住安養機構很理想的,只有二.五%。
內政部昨公布「九十八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有七成六的老人患有慢性或重大疾病,比九十四年高了十%;有兩成一的老人曾經在過去一年內住院,平均住院天數為十四.四天。
內政部每三至五年定期舉辦全國性老人狀況調查,以瞭解老人健康、居住、經濟、社會活動等狀況及需求,這次調查的有效樣本共五五二○人,上一次的調查是民國九十四年。
調查顯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的生活期望前三項依序為身體健康、與家人團圓和樂、經濟來源無虞;最擔心的問題是自己的健康、經濟來源、生病的照顧;老人最期望政府加強提供的服務則是經濟補助和醫療照顧保健服務。
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的家庭組成狀況,有子女者占九七.一%,獨居老人占九.二%,居住安養或養護機構占二.八%。
在健康方面,有五二.二%的老人自認健康狀況良好;自認不好的則為二七.二,比九十四年少了二%。有七成六的老人有慢性或重大疾病,比四年前增加了一成。
經濟方面,四成二的老人主要經濟來源是「子女奉養」、十七.一%是以「政府救助或津貼」為主、十六.四%靠退休金和保險、十二.三%則以儲蓄和投資為主要經濟來源。老人平均每月可使用的生活費用約為一萬四千元,但另有二一%老人認為自己的生活費不夠用。
整體而言,有七成八老人對生活情形滿意、一成四不滿意。有六成八五老人認為,理想的居住方式是和子女同住,與配偶同住最理想的則為十五.五%,六.八五%認為獨居最理想,認為住安養機構很理想的,只有二.五%。
老人、身障者 4月起搭捷運半價
更新日期:2011/03/05 00:1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昨(四)日表示,自四月一日起,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以外縣市之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於搭乘捷運時,可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洽詢捷運各站服務窗口,以人工售票及驗證方式,享有半價優惠搭乘捷運之福利,不受是否設籍台北市、新北市,以及高雄市的限制。
行 政院消保會表示,現行對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予以半價優待,是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文規定的福利措施。可 是,因捷運屬地方管轄之大眾運輸工具,優待票價差額的補貼事宜,由地方政府自籌經費因應;以致實務運作上,有部分縣市政府礙於財政困難而無法配合辦理。經 行政院消保會邀集內政部、交通部等召開會議,並請內政部積極協商結果,決定自四月一日起,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不受設籍限制,皆可享有搭乘捷運的半價優惠措施。
消 保會進一步說明指出,依據大眾捷運法第二十七條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九條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的旅客運價一律全票收費。至於老福法及身障法規定予以優待者, 則應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因捷運系統屬地方管轄之大眾運輸工具,故其優待票價差額之補貼事宜,自亦回歸由地方政府自籌經費因應,惟部分縣市政府因財政 困窘,難以編列及支應是項經費,以致未能全面推展各縣市老人及身障者皆得享有搭乘捷運票價優惠補貼。
根據目前台北、高雄兩家捷運公司公告的車票資訊,除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等地,且持有該地社會局核發之敬老卡或愛心卡(博愛卡)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得享有半價優惠外;設籍其他縣市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則多比照一般民眾之收費標準(持用悠遊卡或IC儲值卡者以全票之八折或八點五折票價收費;若購買單程票,則皆以全票收費),無法全面落實老福法及身障法規定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半價優惠措施。
消 保會表示,經內政部積極與各縣、市政府協商研議編列相關預算方案之結果,確認全國二十二縣市政府均已同意編列預算或由府內既有經費內勻支補助轄內身心障礙 者及老人搭乘捷運半價優惠票價補貼,並由台北及高雄捷運公司採人工售票及驗證,再彙總登錄資料向搭乘者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請款作業;這項辦法 並訂於四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更新日期:2011/03/05 00:1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昨(四)日表示,自四月一日起,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以外縣市之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於搭乘捷運時,可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洽詢捷運各站服務窗口,以人工售票及驗證方式,享有半價優惠搭乘捷運之福利,不受是否設籍台北市、新北市,以及高雄市的限制。
行 政院消保會表示,現行對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予以半價優待,是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文規定的福利措施。可 是,因捷運屬地方管轄之大眾運輸工具,優待票價差額的補貼事宜,由地方政府自籌經費因應;以致實務運作上,有部分縣市政府礙於財政困難而無法配合辦理。經 行政院消保會邀集內政部、交通部等召開會議,並請內政部積極協商結果,決定自四月一日起,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不受設籍限制,皆可享有搭乘捷運的半價優惠措施。
消 保會進一步說明指出,依據大眾捷運法第二十七條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九條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的旅客運價一律全票收費。至於老福法及身障法規定予以優待者, 則應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因捷運系統屬地方管轄之大眾運輸工具,故其優待票價差額之補貼事宜,自亦回歸由地方政府自籌經費因應,惟部分縣市政府因財政 困窘,難以編列及支應是項經費,以致未能全面推展各縣市老人及身障者皆得享有搭乘捷運票價優惠補貼。
根據目前台北、高雄兩家捷運公司公告的車票資訊,除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等地,且持有該地社會局核發之敬老卡或愛心卡(博愛卡)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得享有半價優惠外;設籍其他縣市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則多比照一般民眾之收費標準(持用悠遊卡或IC儲值卡者以全票之八折或八點五折票價收費;若購買單程票,則皆以全票收費),無法全面落實老福法及身障法規定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半價優惠措施。
消 保會表示,經內政部積極與各縣、市政府協商研議編列相關預算方案之結果,確認全國二十二縣市政府均已同意編列預算或由府內既有經費內勻支補助轄內身心障礙 者及老人搭乘捷運半價優惠票價補貼,並由台北及高雄捷運公司採人工售票及驗證,再彙總登錄資料向搭乘者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請款作業;這項辦法 並訂於四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他遺忘時光 但政府別遺忘他
更新日期:2011/03/10 08:05 (程平報導)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各種老人病也成為政府棘手的問題,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就說,目前全台罹患失智症的民眾已經超過17萬人,而且受影響的不只是患者家屬,由於失智症早期患者已經會有判斷失準的情況,如果從事與公共安全有關的工作,受影響的將會是整個社會國家。
而 對於病患家屬來說,由於很多失智症患者肢體行動仍然正常,因此會做出許多違常行為,讓家屬必須24小時全神貫注的照料,照顧罹患失智症丈夫的蘇媽媽就說, 蘇爸爸在罹病後狀況百出,不但過馬路不管紅綠燈,更常在家中沒人的時候,自己開火燒熱水,最後弄到全家都是瓦斯,蘇媽媽說,有時候沮喪到真的想和蘇爸爸一 起「一了百了」。
大法官許玉秀的母親本身也是失智症患者,許玉秀的哥哥許榮陽也說,輕度失智症患者就像「老翻瘨」,不容易接受外人,因此不是有錢請人照顧就好,但許榮陽也呼籲,醫療體系及健保制度不該把失智症患者視為廢物,好像「給他死掉就好」。
會 有這樣的感覺,就是因為健保對失智症的用藥及檢查給付並不完整,「老人福利法」也只講到失能的部份,無法照顧到肢體正常的失智老人,而且正在立法院審議中 的「長照法」,也沒有將輕度失智症納入,這些都有待修法,做更完整得規劃,讓輕度失智症患者能早期被發現,減緩退化的速度,更幫助患者家屬,給予喘息的空 間。另一方面,政府也該進行研究,針對失智症患者從事的活動也該立法限制,避免再發生有失智老人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車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