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合適的照護機構
第一步:三思您家人的需要
當您的家人需要被長期照護時,您可能會不知所措。請您先定下心,三思您及您的家人需要什麼照顧:
一思:思考一下您的家人所需要的照顧內容
(一) 如果您的失能家人目前在醫院,您可以請教醫院的醫護人員(有些醫院設有出院準備服務計畫的護理專人),有關後續照護應注意的事項;亦可請教社會工作人員有關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措施(例如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等),及後續照顧的相關服務及資源。
(二) 如果您的失能家人目前已轉介回家,您可以請教原來的醫療單位有關失能家人需要的相關醫療照護,請教當地的社會福利單位或衛生所,有關相關的照護服務資源;各縣市已成立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您亦可直接電洽中心的個案管理師,請管理師協助評估您及您家人的照顧需求。
二思:思考照顧失能家人在人力及物力上可負擔性
(一) 長期照護需要家人的長期支援,台灣目前長期照護的生活照顧層面大部份皆由家人提供,所以,您並不孤單。當您遇到有家人需要長期照護時,宜先評估目前家人照顧的可行性。當失能狀況較輕微,照顧需求較低時,家庭照顧不失為可行方案,而且對失能的家人會是較好的安置。當失能狀況嚴重及照顧需求多時,且家人照顧無法負荷時,可能可以思考其他替代方案,如日間照護/日間託老,或機構式(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或護理之家機構)的照護。
(二) 長期照護的時間短可以是幾個月,長則會長達幾十年;而照顧上的費用,如果是家人照顧,其人力的照顧費用可能較為節省,而親人的照顧也較為貼心;如果是機構式照顧,其照顧費用少則二萬元左右,多則可達六萬元,對有需要長期照護的家人,其負擔實在不輕,宜仔細考量。如果您及您的家人已選擇機構照顧,則應思考家人送至機構後,如何協助失能家人適應新的機構生活。
三思:勿道聽塗說
不要隨意聽信非專業人員的推薦,請教相關專業人員的意見是您明智抉擇的第一步。目前坊間普遍流行養護仲介費用,依人頭計算,叫價可由幾千元至上萬的身價;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您有絕對的權利去選擇您需要的機構,並確認被照顧的品質。 第二步:親至機構看、聽、聞
若您已有相關護理之家或養護構的資料,您最好親自參訪,也許您的親人住院期間有照顧人員向您推薦或介紹,但勿盲目答應,要自己親自去了解參觀才是最好的,參觀的重點,以下幾項-務必深度看、聽、聞:
看:
1.經政府合法立案:有「立案證書」或是「開業執照」。
2.機構空間是否太擁擠,兩床之間是否至少讓一台輪椅可以進出的空隙,因
為太擁擠,彼此交互感染的機會大,且日常生活的干擾相對增加;
3.機構的採光是否明亮;
4.機構的陳設感覺溫暖,而非冷清、淒涼、冷漠感;
5.機構入住的人看起來,面部表情不會僵硬,穿著美觀不邋遢,胖瘦適宜,尤其不是都瘦得皮包骨狀;
6.兩床之間要有拉簾,以維持個人需要的隱私性;
7.除了房間住房外,尚有提供日常活動的空間。
聽:
1.了解機構照顧的方式,有健康問題發生如何處理,如發燒、腹瀉等;
2.機構照顧的人力,有那些人員如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醫師、其他醫事人員如營養師、社工師、復健師是否提供服務;其主要照顧人力護士與照顧服務人員每班照顧情形,及提供照顧服務的項目內容,另照顧服務人員聘用外籍人士的比例,您自己接受度如何,法規規範養護機構本籍服務員與外籍為1:1人力,每8床應至少配置一位服務員,而護理之家或社會局設立之長期照護機構,每5床應至少配置一位服務員,照顧服務員主要工作為協助院民日常生活的活動—個人衛生的清潔與整飾、進食、活動移位與擺位,協助排便、排尿,協助參與治療性娛樂性的活動等,日常個人所需一切生活常模的運作等;
3.除了瞭解機構服務項目,醫療需求提供的方式,如就醫或其他緊急醫療方式;
4.最重要的收費方式,目前坊間養護機構在大台北地區的收費為每月約27,000~35.,000元,也許有上下約±10%的差異點,不過中、南部或東部收費較低約10-15%的價差。護理之家之收費28,000~45,000元,因提供服務的內容及參與服務的人員(醫療)比較多樣化且困難度較高,故收費有差別,價差與養護機構因地區性或服務內涵不同而有價格上的區別。收費應了解其包含的項目,通常為房間住房費、照顧費、膳食費、一般護理費,另外耗材如衛生紙、尿布、手套、濕紙巾等是否包含應詢問清楚,通常是外加依實際耗用計價付費,有些機構於對鼻胃管或胃造廔管的管灌飲食會再收營養費,或因為照顧上須耗人力或困難度高,會分等級加收2,000~4,000元費用,所以訪問時對收費應了解清楚或索取書面資料參考。
聞:空氣流通,沒有霉味或難聞的氣味。
做了看、聽、聞的參訪,自己衡量可以接受的收費範圍,選擇了機構,如果被照顧者符合政府福利政策的補助對象,則可與您選好的機構之工作人員-社工服務者洽詢相關資源的運用,依各縣市對中低收入獨居殘障者有不同的補助條例與醫療輔助器材,如氣墊床、輪椅等不同的申請方案。
以上之陳述,希望對自己為家人選擇機構式照護有一概括性的理解,其實住院期間可以好好與出院準備服務人員溝通,提出自己的疑慮與需求,他們會儘可能協助您解決出院較親人面對照顧上的問題。
聽──聽聽專業人員及過來人的經驗談
目前我國長期照護的相關服務其實相當多元,機構及服務的類別已於上節介紹過,您的選擇是可以多元化的。您可以多方收集相關照顧資訊,資訊的取得可以透過專業人員(如醫院的醫師、護士、出院準備服務護士、居家服務單位、社會工作人員等等)、政府行政單位(如社會局、衛生局)、相關民間團體(如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當然您亦可以請教有類似經驗的親友,有關的照顧技巧與經驗。不恥下問,多方尋求支援,將使您的照顧之路,輕鬆且自在。
看──親自到機構多看、多聽、多聞、多問
當您及您的家人考慮將失能的家人,以二十四小時機構式的方式照顧他(她)時,您可以先聽聽專業人員(如醫院的社會工作人員、出院準備服務護理人員、護理人員、或醫師)的建議,及親友的推薦。收集相關資料,初步篩選您或您的家人所要的機構(如離家較近、環境或服務較佳、收費較可負擔等初選原則)。但無論如何,務必請抽空親自前往參觀,您可依照所列重點,親自評估,依您或您家人照顧上的需要,選擇適當的機構:
一、 經政府合法立案:有「立案證書」或是「開業執照」嗎?
1. 立案養護、安養機構,應有社政單位(如當地社會科(課))核發之立案證明。
2. 立案護理之家及日間照護機構,應有衛生單位(如當地衛生局)核發合法立案執照。
二、 公共安全
1. 有具備消防安全系統、滅火器及各項逃生設備,緊急出口保持暢通。
2. 住房、浴廁備有緊急呼叫系統。
3. 地板有防滑設備,尤其是樓梯、走道及浴廁部分。
4. 牆壁、地板、天花板、裝橫等採用防火構造或耐火建材。
5. 毛毯、窗簾、布簾、衣被等使用防焰質料。
6. 各樓層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及禁煙燈示。
7. 有設置緊急通報廣播系統。
8. 各樓層房間需設有適當及緊急的照明設備。
三、 環境衛生與設備
1. 室內、外環境整潔,無異味(如尿味或消毒藥水味)及蚊、蠅。
2. 房間通風明亮,最好有自然採光之窗戶。
3. 房間走道寬敞,適合住民活動或移動。
4. 寢室設計人性化,與鄰床與視線隔離屏障物(如屏風或隔簾),並可擁有私人的衣櫃與雜物櫃,讓住民能有在家安養氣氛。
5. 室內、外環境有無障礙的考量(如斜坡道、扶手及防滑地板等),便利住民活動及進出。
6. 有設置會客室,讓訪客/家屬能與被照顧者單獨相處。
7. 有設置休閒或用餐空間,且鼓勵住民多多下床活動。
8. 有配膳空間,並設有冰箱儲放食物;設有廚房者,環境衛生清潔。
9. 住民膳食有依住民特殊需要安排及調配,並鼓勵住民下床用餐。
10. 需備急教設備、換藥車與消毒設備。
四、 工作人員素質與服務態度
1. 護理人員及服務員等有接受適當訓練。
2. 服務人員比例需充足,無論白天或晚上皆能有適當人力照護。
3. 護理人員並能每日檢查住民的生理徵象並做紀錄,適時地提供住民必要的護理照護。
4. 工作人員的態度禮貌,尊重住民。
5. 有合適的醫院或診所,提供醫療支援,包括急診或一般門診。
6. 服務人員需親切有禮,具有服務老弱者之熱誠與耐心。
五、 服務內容與品質
1. 住民服裝、儀容需乾淨整齊,並顯出氣色健康、精神愉快。
2. 餐飲、穿衣沐浴、排泄等生活活動時能提供適時的協助。
3. 經常舉辦娛樂性(如慶生會或節慶活動)、宗教或職能等活動,使住民可以活動筋骨或增加住民互動機會。
4. 能為住民提供協助閱讀書報、收發及書寫信件、代聯絡家人等個人事項。
5. 若有身體不適或急需急救時,能即時獲得醫療服務。
6. 需復健治療或特殊飲食時,能適時提供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與營養師服務。
7. 若有經濟困難或家庭問題時,機構能適當提供協助。
8. 外籍勞工人數不超過全部照顧人員比例的半數,且照顧的外籍勞工有經過訓練,瞭解住民的需要。
9. 對於住民的需要或建議,機構能有管道協助處理或改善。
10. 合理的收費,並在訂定契約時清楚說明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如自費項目、保證金、急病儲備金、短期離院收、退費問題等。
最後──
為家中失能長者選擇機構時,必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及需求,我們的建議是:
尊重、溝通、協調:主要照顧者、其它照顧者和其它家庭成員在討論此家庭重大事件時,能與當事人一同溝通,尊重他/她的感受與需求,減少失能長者的抗拒和壓力。
多看、多聽、多聞:可於不同時段臨時造訪或電話諮詢,確實瞭解機構照護的品質。
引用:http://www.ltcpa.org.tw/public/choose_02.html
當您的家人需要被長期照護時,您可能會不知所措。請您先定下心,三思您及您的家人需要什麼照顧:
一思:思考一下您的家人所需要的照顧內容
(一) 如果您的失能家人目前在醫院,您可以請教醫院的醫護人員(有些醫院設有出院準備服務計畫的護理專人),有關後續照護應注意的事項;亦可請教社會工作人員有關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措施(例如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等),及後續照顧的相關服務及資源。
(二) 如果您的失能家人目前已轉介回家,您可以請教原來的醫療單位有關失能家人需要的相關醫療照護,請教當地的社會福利單位或衛生所,有關相關的照護服務資源;各縣市已成立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您亦可直接電洽中心的個案管理師,請管理師協助評估您及您家人的照顧需求。
二思:思考照顧失能家人在人力及物力上可負擔性
(一) 長期照護需要家人的長期支援,台灣目前長期照護的生活照顧層面大部份皆由家人提供,所以,您並不孤單。當您遇到有家人需要長期照護時,宜先評估目前家人照顧的可行性。當失能狀況較輕微,照顧需求較低時,家庭照顧不失為可行方案,而且對失能的家人會是較好的安置。當失能狀況嚴重及照顧需求多時,且家人照顧無法負荷時,可能可以思考其他替代方案,如日間照護/日間託老,或機構式(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或護理之家機構)的照護。
(二) 長期照護的時間短可以是幾個月,長則會長達幾十年;而照顧上的費用,如果是家人照顧,其人力的照顧費用可能較為節省,而親人的照顧也較為貼心;如果是機構式照顧,其照顧費用少則二萬元左右,多則可達六萬元,對有需要長期照護的家人,其負擔實在不輕,宜仔細考量。如果您及您的家人已選擇機構照顧,則應思考家人送至機構後,如何協助失能家人適應新的機構生活。
三思:勿道聽塗說
不要隨意聽信非專業人員的推薦,請教相關專業人員的意見是您明智抉擇的第一步。目前坊間普遍流行養護仲介費用,依人頭計算,叫價可由幾千元至上萬的身價;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您有絕對的權利去選擇您需要的機構,並確認被照顧的品質。 第二步:親至機構看、聽、聞
若您已有相關護理之家或養護構的資料,您最好親自參訪,也許您的親人住院期間有照顧人員向您推薦或介紹,但勿盲目答應,要自己親自去了解參觀才是最好的,參觀的重點,以下幾項-務必深度看、聽、聞:
看:
1.經政府合法立案:有「立案證書」或是「開業執照」。
2.機構空間是否太擁擠,兩床之間是否至少讓一台輪椅可以進出的空隙,因
為太擁擠,彼此交互感染的機會大,且日常生活的干擾相對增加;
3.機構的採光是否明亮;
4.機構的陳設感覺溫暖,而非冷清、淒涼、冷漠感;
5.機構入住的人看起來,面部表情不會僵硬,穿著美觀不邋遢,胖瘦適宜,尤其不是都瘦得皮包骨狀;
6.兩床之間要有拉簾,以維持個人需要的隱私性;
7.除了房間住房外,尚有提供日常活動的空間。
聽:
1.了解機構照顧的方式,有健康問題發生如何處理,如發燒、腹瀉等;
2.機構照顧的人力,有那些人員如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醫師、其他醫事人員如營養師、社工師、復健師是否提供服務;其主要照顧人力護士與照顧服務人員每班照顧情形,及提供照顧服務的項目內容,另照顧服務人員聘用外籍人士的比例,您自己接受度如何,法規規範養護機構本籍服務員與外籍為1:1人力,每8床應至少配置一位服務員,而護理之家或社會局設立之長期照護機構,每5床應至少配置一位服務員,照顧服務員主要工作為協助院民日常生活的活動—個人衛生的清潔與整飾、進食、活動移位與擺位,協助排便、排尿,協助參與治療性娛樂性的活動等,日常個人所需一切生活常模的運作等;
3.除了瞭解機構服務項目,醫療需求提供的方式,如就醫或其他緊急醫療方式;
4.最重要的收費方式,目前坊間養護機構在大台北地區的收費為每月約27,000~35.,000元,也許有上下約±10%的差異點,不過中、南部或東部收費較低約10-15%的價差。護理之家之收費28,000~45,000元,因提供服務的內容及參與服務的人員(醫療)比較多樣化且困難度較高,故收費有差別,價差與養護機構因地區性或服務內涵不同而有價格上的區別。收費應了解其包含的項目,通常為房間住房費、照顧費、膳食費、一般護理費,另外耗材如衛生紙、尿布、手套、濕紙巾等是否包含應詢問清楚,通常是外加依實際耗用計價付費,有些機構於對鼻胃管或胃造廔管的管灌飲食會再收營養費,或因為照顧上須耗人力或困難度高,會分等級加收2,000~4,000元費用,所以訪問時對收費應了解清楚或索取書面資料參考。
聞:空氣流通,沒有霉味或難聞的氣味。
做了看、聽、聞的參訪,自己衡量可以接受的收費範圍,選擇了機構,如果被照顧者符合政府福利政策的補助對象,則可與您選好的機構之工作人員-社工服務者洽詢相關資源的運用,依各縣市對中低收入獨居殘障者有不同的補助條例與醫療輔助器材,如氣墊床、輪椅等不同的申請方案。
以上之陳述,希望對自己為家人選擇機構式照護有一概括性的理解,其實住院期間可以好好與出院準備服務人員溝通,提出自己的疑慮與需求,他們會儘可能協助您解決出院較親人面對照顧上的問題。
聽──聽聽專業人員及過來人的經驗談
目前我國長期照護的相關服務其實相當多元,機構及服務的類別已於上節介紹過,您的選擇是可以多元化的。您可以多方收集相關照顧資訊,資訊的取得可以透過專業人員(如醫院的醫師、護士、出院準備服務護士、居家服務單位、社會工作人員等等)、政府行政單位(如社會局、衛生局)、相關民間團體(如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當然您亦可以請教有類似經驗的親友,有關的照顧技巧與經驗。不恥下問,多方尋求支援,將使您的照顧之路,輕鬆且自在。
看──親自到機構多看、多聽、多聞、多問
當您及您的家人考慮將失能的家人,以二十四小時機構式的方式照顧他(她)時,您可以先聽聽專業人員(如醫院的社會工作人員、出院準備服務護理人員、護理人員、或醫師)的建議,及親友的推薦。收集相關資料,初步篩選您或您的家人所要的機構(如離家較近、環境或服務較佳、收費較可負擔等初選原則)。但無論如何,務必請抽空親自前往參觀,您可依照所列重點,親自評估,依您或您家人照顧上的需要,選擇適當的機構:
一、 經政府合法立案:有「立案證書」或是「開業執照」嗎?
1. 立案養護、安養機構,應有社政單位(如當地社會科(課))核發之立案證明。
2. 立案護理之家及日間照護機構,應有衛生單位(如當地衛生局)核發合法立案執照。
二、 公共安全
1. 有具備消防安全系統、滅火器及各項逃生設備,緊急出口保持暢通。
2. 住房、浴廁備有緊急呼叫系統。
3. 地板有防滑設備,尤其是樓梯、走道及浴廁部分。
4. 牆壁、地板、天花板、裝橫等採用防火構造或耐火建材。
5. 毛毯、窗簾、布簾、衣被等使用防焰質料。
6. 各樓層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及禁煙燈示。
7. 有設置緊急通報廣播系統。
8. 各樓層房間需設有適當及緊急的照明設備。
三、 環境衛生與設備
1. 室內、外環境整潔,無異味(如尿味或消毒藥水味)及蚊、蠅。
2. 房間通風明亮,最好有自然採光之窗戶。
3. 房間走道寬敞,適合住民活動或移動。
4. 寢室設計人性化,與鄰床與視線隔離屏障物(如屏風或隔簾),並可擁有私人的衣櫃與雜物櫃,讓住民能有在家安養氣氛。
5. 室內、外環境有無障礙的考量(如斜坡道、扶手及防滑地板等),便利住民活動及進出。
6. 有設置會客室,讓訪客/家屬能與被照顧者單獨相處。
7. 有設置休閒或用餐空間,且鼓勵住民多多下床活動。
8. 有配膳空間,並設有冰箱儲放食物;設有廚房者,環境衛生清潔。
9. 住民膳食有依住民特殊需要安排及調配,並鼓勵住民下床用餐。
10. 需備急教設備、換藥車與消毒設備。
四、 工作人員素質與服務態度
1. 護理人員及服務員等有接受適當訓練。
2. 服務人員比例需充足,無論白天或晚上皆能有適當人力照護。
3. 護理人員並能每日檢查住民的生理徵象並做紀錄,適時地提供住民必要的護理照護。
4. 工作人員的態度禮貌,尊重住民。
5. 有合適的醫院或診所,提供醫療支援,包括急診或一般門診。
6. 服務人員需親切有禮,具有服務老弱者之熱誠與耐心。
五、 服務內容與品質
1. 住民服裝、儀容需乾淨整齊,並顯出氣色健康、精神愉快。
2. 餐飲、穿衣沐浴、排泄等生活活動時能提供適時的協助。
3. 經常舉辦娛樂性(如慶生會或節慶活動)、宗教或職能等活動,使住民可以活動筋骨或增加住民互動機會。
4. 能為住民提供協助閱讀書報、收發及書寫信件、代聯絡家人等個人事項。
5. 若有身體不適或急需急救時,能即時獲得醫療服務。
6. 需復健治療或特殊飲食時,能適時提供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與營養師服務。
7. 若有經濟困難或家庭問題時,機構能適當提供協助。
8. 外籍勞工人數不超過全部照顧人員比例的半數,且照顧的外籍勞工有經過訓練,瞭解住民的需要。
9. 對於住民的需要或建議,機構能有管道協助處理或改善。
10. 合理的收費,並在訂定契約時清楚說明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如自費項目、保證金、急病儲備金、短期離院收、退費問題等。
最後──
為家中失能長者選擇機構時,必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及需求,我們的建議是:
尊重、溝通、協調:主要照顧者、其它照顧者和其它家庭成員在討論此家庭重大事件時,能與當事人一同溝通,尊重他/她的感受與需求,減少失能長者的抗拒和壓力。
多看、多聽、多聞:可於不同時段臨時造訪或電話諮詢,確實瞭解機構照護的品質。
引用:http://www.ltcpa.org.tw/public/choose_02.html